Saturday, October 13, 2007

浩然大厦集体出售无效上诉 原买家和部分同意售屋者要介入

《联合早报》Sept 29, 2007

法庭后天裁决是否能参与审讯

浩然大厦多数屋主(同意集体出售)和少数屋主对分层地契局裁决提出上诉,可是原本要买下公寓的财团及13名愿意集体售卖公寓的屋主却要求介入,以在审讯中有发言权,结果受到屋主反对。

法官后天裁决是否让他们参与审讯,而上诉案也将在当天开审。

由旅店置业(HPL)和两家外国投资基金(Morgan Stanley及Qatar Investments)组成的财团Horizon Partners私人有限公司,今年2月以5亿元集体收购浩然大厦。

愿意集体出售浩然大厦的多数屋主向分层地契局申请集体出售令,但当局在8月3日驳回申请。分层地契局指屋主向它提呈的宣誓书少了三页,申请因此有缺陷。

财团已起诉17名愿意集体出售的屋主,这些屋主先后担任销售委员会成员。代表财团的是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Allen & Gledhill)的尚穆根高级律师。

尚穆根昨天陈词指出,财团的介入符合法庭条例(Rules of Court)的要求。

除了确保多数屋主提出的上诉能有效及完整地得到裁决,多数屋主在上诉案中将提到的补救方案所引发的问题,对财团和多数屋主,及多数屋主和少数屋主来说,都须要公正及便利(just and convenient)地决定。上诉案裁决可能对财团有严重影响,财团不应被拒于门外。

尚穆根说:“我们是买主……作为唯一有大量权益的一方应该被允许在场……他们害怕我们提出他们不想听的论点,这是他们反对的原因。”

约40名屋主昨天上庭旁听,不时窃窃私语或发出声响。一回,尚穆根律师在一名律师陈词时起身驳斥,朱汉德法官劝他别急着回应,一些屋主马上高声赞同。

尚穆根律师为此向法官说:“请告诉后面的人,这里不是马戏团!”

法官于是指示庭警注意法庭秩序。

代表13名同意集体出售屋主的是立杰律师事务所(Rajah & Tann)的叶宝龙高级律师。歌手何耀珊及她的牧师丈夫康希是其中的屋主。

虽然他们属于愿意集体出售的多数屋主,但由于认为有本身的立场及论点提出,而代表多数屋主的律师不会为他们说话,因此要求介入上诉案。

叶宝龙高级律师陈词时说,13名屋主不要面对诉讼造成的压力和费用,他们当初签署合约,也要履行合约。虽然屋主在集体出售下可获得约200多万元,但“他们宁可要平安的夜晚,而不要赚这些钱。”

此外,13名屋主中的三人在提呈给分层地契局的那份少了三页的宣誓书上签名,申请集体出售令不成功使他们受指责,他们应获准上庭辩护,让律师代表他们在审讯中发言是合法和便利的。

代表多数屋主的是Tan Rajah & Cheah律师事务所的CR拉惹高级律师。他会提出三个论点:申请是否有缺陷;即使有缺陷,是否可以补救;分层地契局是否有权对申请作出修正。但他反问:“难道买主不介入就不能提出这三个论点吗?”

此外,纯粹因为上诉结果对愿意集体出售的屋主所签署的合约有影响,也不代表这些屋主有权介入上诉审讯。

这起上诉案的少数屋主由不同律师代表。伊莱雅士律师事务所(Harry Elias Partnership)的KS拉惹律师代表4人、拉美斯律师代表3人,彭信国律师则代表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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