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9, 2008

让年长低收入屋主套现 组屋屋契回购计划详情公布

《联合早报》Feb 29, 2008

低收入的年长组屋屋主从明年起便可在政府的屋契回购计划下,将所居住的二房或三房式组屋最后的剩余屋契卖给建屋发展局套现,然后以30年租约继续住在同一间组屋,同时还可参加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每月获取一笔固定收入,直到终老,可谓一举三得。

国家发展部长马宝山昨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国家发展部新财政年的收支预算时,公布了李显龙总理去年在国庆群众大会上首次提到的屋契回购计划(Lease Buyback Scheme,简称LBS)的详情。

他说,这项计划允许建屋局向年长屋主买下组屋屋契的部分年限,让他们套现。此外,建屋局也将发出额外的1万元津贴给完成屋契回购申请的屋主。

在这笔钱当中,5000元现金将直接进入屋主口袋,其余的必须投入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更重要的是屋主可以继续住在原来的组屋里,不必为了套现而搬到其他地方。

以一间剩下70年屋契、市价20万元的三房式组屋为例,建屋局将以8万7000元向已满62岁的屋主买下最后40年的屋契,再给予屋主1万元津贴,所以屋主总共可获得9万7000元。

在这9万7000元当中,屋主可获得5000元现金,其余的9万2000元须投入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单身男性屋主接下来每个月可获得490元,单身女性屋主每个月可获460元,至于夫妇则每月总共可获490元,其中丈夫获250元,妻子获240元。女性获得的终身入息年金比男性少,是因女性比男性长寿,所以终身入息计划回报率较低。

公积金储蓄或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和屋契回购计划相结合,将进一步确保低收入的年长屋主未来每个月都有一笔固定收入,以保障晚年生活。

从明年开始实行

申请加入屋契回购计划的屋主必须年满62岁,而且只享受过一次购屋津贴,建屋局将回购屋契的只限于二房式和三房式屋主。申请者过去也必须不曾拥有四房式或更大型组屋或私人房地产,而且须在要求建屋局回购屋契的组屋住满五年,家庭月入不超过3000元,负债须少于5000元。不过,马宝山表示在这项计划实行后,建屋局将来或许会依情况考虑向四房式组屋的屋主回购屋契。

申请了屋契回购计划后,组屋就不能在公开市场出售。如果屋主在30年屋契结束后仍健在,建屋局将考虑让屋主付钱延长屋契,或安排屋主住入租赁组屋。

马宝山说:“我要保证如果他们能活超过30年,还是会有地方可住。我们会为他们安排住屋。这样的情况就和未来寿命比30年屋契还长的小型公寓屋主一样,建屋局将会根据个别情况为他们安排住屋。”

目前有大约2万5000户低收入家庭符合加入屋契回购计划的条件,占了二房及三房式年长屋主的七成。如果全部屋主都提出申请,政府须付出2亿5000万元的津贴。

这项计划将从明年开始实行,但建屋局还没确定日期。

马宝山强调,屋契回购计划与屋主出租组屋、出租卧房和转买小型组屋,将组成一揽子的组屋套现选项,屋主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为老年生活套现。

他说:“《联合早报》最近报道一名黄姓屋主把他位于宏茂桥的三房式组屋以每月1700元的租金出租,夫妻俩和孩子则搬到女婿在裕廊西的公寓式组屋,和女婿及女儿同住。他告诉早报现在手头上有更多现金,更重要的是这拉近了他们一家人的关系。”

国会拨款委员会昨天通过了内政部、外交部和国家发展部的收支预算。今天将继续辩论新闻、通讯及艺术部、国防部和环境及水源部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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