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15, 2007

新“建筑环境通行准则”明年4月生效 大厦之间必须无障碍

《联合早报》Oct 13, 2007

虽然所有的新建大厦都须采用无障碍设计,但如果各别建筑的设施无法让年长者及残疾者连接通行,他们连抵达大厦都有问题,更不用说要使用大厦设施了。

建设局推出建筑环境通行准则(Code on Accessibility in the Built Environment),取代现有的无障碍通行准则,以加强大厦和大厦之间的连接设施,全面打造无障碍环境,让年长及残障者出门时通行无阻。

大厦与公共设施之间也必须通行无阻

建筑环境通行准则明年4月1日生效,列明新建大厦须与毗邻大厦及公共设施之间通行无阻,方便老弱、残障者及推婴儿车出门的家庭往来。基础设施如巴士站、公园、广场及停车场等,都须方便不良于行者使用。

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傅海燕昨天为建设局举办的“建筑环境通行无阻”座谈会开幕时宣布这个消息。她吁请商业大厦和购物中心业主主动修建无障碍设施,以照顾顾客利益。

现有准则着重于大厦内的无障碍设计,新准则范围更广,延伸至大厦与大厦之间、及大厦和社区各种设施之间的通行设施,强调的是整个生活环境的互通性。准则对象也从残障者扩展至年长者、孕妇及有幼童的家庭。

建筑环境通行准则也着眼于生活细节,以提升残疾者的生活素质。

例如,准则要求业者提供至少一台自动提款机供轮椅使用者使用,除了轮椅使用者电梯外,大厦其他电梯按钮也须以点字(braille)来呈现号码,及以凸纹(tactile)协助视障者辨认方向。电梯紧急铃声也须附有灯光,照顾失聪者需要。

无障碍通行准则在1990年推出,之后兴建的大厦都须遵守。虽然在1990年前兴建的大楼无需遵守准则,不过建设局积极鼓励业主为公众打造无障碍环境。

建设局估计,乌节路、珊顿道及勿拉士峇沙路等繁忙地带有大约四成旧建筑需要翻新以提升大厦设施,方便有需要者使用。

傅海燕说,一些业主或许是因为费用或大厦面积等问题而未增建无障碍设施,所以当局不会强制旧大厦遵守准则,而是采取循序渐进方式,鼓励业者为大众利益提升设施。她鼓励业者向建设局申请款项,资助部分提升设施的费用。

4000万元资助业主设无障碍设施

未来五年,建设局将拨4000万元鼓励大厦业主为用户增设无障碍设施。建设局可资助高达四成的无障碍设施增建费用,每座大厦顶限为15万元。

除商业大楼外,各组屋区已陆续打造无障碍环境。

社区发展理事会西北区市长张俰宾博士受访时说,每个人民行动党管理的市镇理事会所管辖范围内,至少已有一个邻里完成提升工作,市镇会已展开第二阶段工程,接下来会有更多邻里增建无障碍通行设施。

张俰宾博士也是14个人民行动党管辖的市镇会协调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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