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8, 2008

傅海燕:可借鉴香港多元公屋制

Source : 《联合早报》September 18, 2008

与新加坡面对相同挑战的香港所推出的不同种类租赁公屋,以及近年来推出的年长者屋苑,有值得新加坡借鉴之处。

国家发展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傅海燕前天起到香港访问,在了解当地多元化的公屋制度后,向随团记者作出上述表示。

傅海燕受访时说,香港除了有租赁公屋,还有供短期租用的中转屋及为无家可归者提供床位,满足人民的不同需要,值得新加坡参考。

国家发展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傅海燕参观香港的租赁公屋。

“这些都是好的点子,让我们思考租赁组屋的定义。不过,前提是租赁组屋仍只占公共住屋的一小部分。”

她也说,香港也以申请者的资产、年龄及婚姻状况决定分配租赁公屋的先后顺序。租赁公屋的平均等候时间是2年,年长者享有优先权。

在我国租赁组屋越来越抢手的趋势下,建屋发展局决定全面检讨公共租赁组屋计划。检讨范围包括把申请者收入、整体资产和是否有孩子奉养等项目,列为申请租赁组屋条件。

傅海燕说,虽然新加坡可参考香港的制度,不过两地住屋政策的本质不同,不能完全移植。

新加坡有约85%人口住在组屋,并以居者有其屋政策为本,租赁组屋只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香港约一半的人口住在公屋,其中大部分是租赁公屋。香港房屋委员会可从政府获得免费土地发展公屋,租金则根据租户收入而定,并不是与市场租金挂钩,因此难以知道政府所给的津贴。

傅海燕认为,相比之下,新加坡的制度较为明确,可清楚知道组屋获得多少津贴。建屋局的组屋售价包括土地市价,再根据需要给予买主津贴,所提供的津贴一目了然。

此外,新加坡每隔两年检讨租户资格,看他们是否仍符合租赁组屋的居住条件。香港则是在租户住了10年后才进行检讨。

傅海燕说:“香港在10年后才检讨租户资格,这可能导致滥用的情况发生。从他们的角度来说,租赁公屋的服务对象较广,条件也不用那么严格。”

在年长者公屋选择方面,香港房屋协会在2003年前开始推出“长者安居乐”屋苑,让长者住在同一区,享有各种设施的便利。屋苑是为中等收入年长者而设,并以欧美国家的退休村为灵感,让医疗及休闲设施都近在咫尺。

年长者以24余万至62余万港币(约4万至11万新元)买下“租住权”,便可在有生之年租用23至37平方公尺大的单位,面积接近我国的二房式组屋。当他们日后决定停止租住时,还可按比例退回剩余租住权的费用。由于屋苑的设施多,年长者每月须付约1300至1800元港币(约235至325新元)的管理费。

傅海燕说:“我们实地了解到高度城市化的地方也能支持这样的设施,新加坡也可看是否有这方面的需求。”

她指出,与新加坡一样,香港也面对人口老化问题,年轻人倾向不与父母同住,因此年长者住宅区的概念值得参考。

陪同傅海燕访问香港的还有政府国会国家发展委员会主席张有福及成员何玉珠、连荣华、林伟杰医生和潘惜玉。

张有福说,低收入年长者由香港政府负责,收入高的则可选择私人住宅,中等收入的夹心层则由香港房屋协会这个非政府组织照顾,概念相当新颖。

该协会的另一计划是发展综合住宅,即把低楼单位租给年长者,其余单位则保留给普通家庭,让两代人可以住在一起,又有独立生活空间。林伟杰医生认为,此计划的出发点很好,让两代人互相照应。

林伟杰和连荣华也异口同声地说,我国的居者有其屋政策让国人不仅有屋子住,年长时还能从资产套现养老,是较为全面的做法。

尽管如此,潘惜玉认为,我国也应该开始检讨租赁组屋的比例,更好地照顾那些买不起组屋的国人。

何玉珠也说,前来要求租赁组屋的选民增加,有的还是育有几个孩子的年轻人。政府在协助他们的同时,也要让他们了解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此趟随行的还有国家发展部和建屋局官员。一行人将在今天参观香港湿地公园和香港新加坡国际学校后返新,结束三天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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