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17, 2007

屋龄超过30年 建屋局将拆后港区9座建筑

《联合早报》Nov 16 2007

建屋发展局将拆除后港区9座屋龄超过30年的建筑,包括5座租赁组屋、3座厂房及一座熟食中心,以重新发展为私人住宅或供其他发展用途。

建屋局昨天发表文告说,后港3道和7道的第3座和第4座组屋及第8座至第10座组屋、第11座的熟食中心及第12至第14座的单层毗邻式厂房(terrace workshop)将被拆除。受影响的有654个一房式和三房式单位、44间商店、199个摊位及60间厂房。

文告也说,这些建筑的屋龄有33年,拆除是为了在旧组屋区注入活力及确保土地获得更好的利用。

建筑拆除后,第12座至14座组屋的地段预定在2009年下半年出售供发展私人住宅;其余地段将在2010年后,根据市场情况发展为住宅或商业用途。  

受影响的厂房租户必须在明年8月31日前搬迁,以为发展私人房产作准备;其他租户则须在明年11月30日前搬离。

建屋局受询时说,拆除组屋将让租户有机会搬迁到更新的租赁组屋,同时为旧组屋区提供新的住屋选择及现代化的商业设施。当局表示,他们决定拆除组屋时,一个主要考虑因素是地段获重新发展的潜力,建屋局是在研究后认为后港第3邻区的这块土地可以获得更好的利用。

刘程强:接获传真才知道

这9座受影响的租赁建筑,位于后港区议员工人党秘书长刘程强的选区。刘程强接受本报电邮访问时说,他在昨早接获建屋局后港分局的传真,才知道后港的建筑会被拆除,他事先并不知道当局有这个计划。

他说,后港7道的巴刹及商店被拆除后,将对那里的居民造成不便。令他不解的是,按照建屋局的说法,巴刹及商店所在地要在2010年后才发展为住宅及商业用途,那么“为什么有必要在明年8月前就要租户搬迁?为何要这么迫切?”

刘程强说,他要求建屋局对受影响的租户提供足够援助。

建屋局一般会在获选展开选择性整体重建计划(SERS)的组屋区拆除旧组屋,以腾出空地来兴建新组屋。

建屋局:不是第一次

建屋局发言人说,这不是当局第一次在未展开整体重建计划的情况下拆除组屋,广东民路的两座旧组屋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拆除。

建屋局是在2001年8月宣布拆除广东民路的旧组屋,以发展达士岭摩天组屋。

上一轮的拆除组屋计划是在今年6月宣布。金文泰1道的7座组屋获选展开选择性整体重建计划,另有两座租赁组屋也会被拆除,以发展新组屋。建屋局也会兴建两座租赁组屋来安置受影响的租户。

建屋局说,在兴建租赁组屋时,当局得确保租赁组屋均衡分布在各组屋区,因此不一定每次都会在同一组屋区兴建供出租的组屋来安置受影响的租户。 受影响的组屋租户可获得1000元搬迁费及在选择新组屋或租赁组屋时享有优先权。第一次向建屋局购买组屋的租户可享有高达三成或1万5000元的折扣。

商店租户一律可获得6万元补偿金,未来如果成功标到其他建屋局商店,也将获得10%折扣。工业租户则可接受当局的重新安置及获得4万8000元补偿金。

第一代巴刹及熟食摊贩可获得的赔偿金分别是1万8000元及2万3000元,或可搬迁到其他地方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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