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Feb 21, 2008
住在宏茂桥三房式组屋的57岁屋主黄金宝(罗厘司机)在本月初把房子租给一个缅甸家庭,每月收取1700元租金,足以应付每月600元的房贷。出租组屋后,他搬去裕廊西公寓式组屋,和小女儿及女婿同住。
黄金宝说,自三个孩子陆续结婚后,家里只剩下他和太太及儿子三人。眼见小女儿裕廊西的房子够宽敞,与其五人分两间房子住,倒不如同住一个屋檐下,不仅可联络感情,还可彼此照应。
“自从把房子出租后,我觉得开销减少了,手头也变得更宽松。我现在还不想把组屋卖掉,担心以后要再买一间得花更多钱,所以暂时出租来赚钱是个不错的做法。”
政府在约一年前放宽出租组屋条例后,越来越多人向建屋发展局申请出租整间组屋,套取现金。约三分之一出租者是55岁以上的年长屋主,他们所收取的租金可用来支付退休生活开销。
建屋局提供给本报的数据显示,自去年三月起,约9280间组屋获准整间出租,其中约四成是在建屋局放宽出租组屋条例后才符合申请条件的。目前,全岛有1万7400间组屋获建屋局批准整间出租。
大部分屋主在出租组屋后搬去与家人同住,22%与儿女同住,另外37%则是和父母、兄弟姐妹或亲戚同住。
出租组屋条例是在去年3月放宽,受津贴组屋屋主住满五年、不受津贴组屋屋主住满三年即可出租整间组屋。符合出租资格的组屋达64万5000间,占全岛88万间组屋约73%。
在这之前,还没还清建屋局贷款的屋主必须在住满10年后才能出租整间组屋,已还清贷款的屋主则只须住满五年。
受津贴组屋包括直接向建屋局购买的组屋和向建屋局申请公积金购屋津贴购买的转售组屋,不受津贴组屋则是不以公积金购屋津贴购买的转售组屋。
放宽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让年长屋主更容易套现,以有更多积蓄应付晚年生活,同时也为面对经济困境的屋主提供套取现金的管道。
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谢妮春日前受访时说,即将在2013年启动的“公积金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不应该是国人的唯一收入来源,年长屋主也可从组屋套取现金,作为额外收入。
谢妮春也是全国长寿保险计划委员会成员。她指出,除了出租组屋外,年长屋主可搬到较小型的组屋如小型公寓或把组屋抵押给贷款机构,进行反向抵押贷款。
经纪行:
租金还有上涨空间
Dennis Wee房地产经纪行董事许家荣说,组屋租金过去一年上涨不少,平均增加15%左右。四房式组屋月租介于1500元至1800元;五房式介于1800元至2200元;公寓式组屋则是2000元至2500元之间。
他说:“许多国人只拥有一间组屋,而大部分组屋都是屋主自住。换句话说,即使出租条例放宽,可供出租的组屋仍有限,因此租金还有上涨空间。”
HSR房产经纪公司执行董事郑来明说,随着私人房地产租金越来越高,一些外国人可能转向租住组屋,令原本就供不应求的组屋租赁市场更紧张。他认为,一些新公寓项目将在今年落成,或许有助于舒缓租赁市场压力。
出租组屋须知
要出租组屋必须先取得建屋局批准,否则可能会被罚款。去年,59名屋主因出租组屋前未取得建屋局批准,结果受到处分。两名屋主的组屋更被建屋局收回。
据了解,要是屋主屡劝不听,一再触犯出租条例,就可能面对组屋被收回的下场。
其中一名违例的屋主是在未经许可下,以每月1000元出租整间四房式组屋(一个房间除外)。出租组屋期间,屋主住在自己的私人住宅,而组屋水电费则由租户支付。
在屋主搬回组屋住后,建屋局允许他们保留组屋,并以罚款了事。
建屋局吁请屋主遵守出租组屋条例,以免面对制裁。屋主出租房间时,必须继续住在屋子里,并根据屋型遵守房间数目出租顶限。三房式组屋顶多能出租一个房间,四房式、五房式和公寓式组屋则最多能出租两个房间。
每间组屋的租户人数也有限制。一间三房式组屋最多只能住6名租户,四房式、五房式和公寓式组屋则可以住顶多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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