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Oct 10, 2007
一名妇女,十多年前一家四口移居美国,不料她在最近回来新加坡,却发现他们拥有的两个房地产已分别转至大伯和家婆的名下,转名给大伯的房地产更被出售了。
-The Straits Times 提供照片
这名妇女陈翠玉(52岁,主妇)与丈夫吕济瑜和两名儿子在美国定居多年。她的丈夫在2005年逝世,她在今年初回来新加坡办理亡夫在本地的遗产时,“赫然”发现分别在亡夫和她名下的房地产,已分别归属于大伯和家婆。
原来,在她的亡夫于美国出事昏迷期间,大伯入禀法庭索取她亡夫名下独立式洋房,声称她的亡夫只是洋房的信托人。过后,她的家婆也以她只是信托人为由,要法庭判她交出另一项房地产。
陈翠玉在1980年从台湾嫁来新加坡,后来在1994年移居美国。2004年9月,她的丈夫吕济瑜在当地疑谋杀17岁养子吕炳勋(译音),过后在狱中自杀而不省人事,成了植物人。
与此同时,吕济瑜的哥哥吕济锡(商人)入禀我国高庭,要弟弟交出名下位于蒙巴登马格德路7号的一栋独立式洋房。吕济锡提出诉讼一个月后,吕济瑜不治身亡,年51岁。
-The New Paper 提供照片
该起官司的答辩人如今已换为吕济瑜遗产的执行人,即陈翠玉。这起案件尚未了结,陈翠玉又面对家婆陈田治(77岁)起诉她的另一起索讨房地产官司。该房地产坐落于西拉雅巷7号
。
这两起诉讼在正式开审前,已出现不少曲折的发展。
首先,吕济锡和陈田治分别在去年3月和今年1月,在陈翠玉缺席的情况下,获得高庭裁定他们胜诉。
在追讨马格德路洋房案中,吕济锡声称他在1978年购买该洋房时,正经历一场艰难的离婚诉讼。为了“方便”,他以弟弟的名义购买上述房地产。
此外,他以自己在家族公司工作多年,可在不用贷款的情况下支付洋房19万5000元售价。反之,弟弟当年才刚服完兵役,丝毫没经济能力,而且也完全没有参与购买商议。
不仅如此,他也持有洋房的地契,维修等工作也是由他负责进行。
吕济锡认为“弟弟是他的手足,也是生意伙伴,他对弟弟有信心,并信任他这个信托人”,所以这些年来都没要求弟弟交出洋房。
大伯以480万已把洋房出售。
在入禀高庭后,吕济锡依程序要把传票传递给弟妇,即答辩人陈翠玉,通知她有关此诉讼,但传票传递无法送到她的手里。
过后,吕济锡在旧金山最大的英文报章刊登诉讼启事,但弟妇还是没出现抗辩。在提呈抗辩截止后,吕济锡要求法庭在答辩人缺席下裁定他胜诉。高庭作出有利他的裁决,以及下令答辩人支付讼费。
在胜诉约半年后,吕济锡以480万元出售该洋房。据知,洋房已被拆除,新主人计划在原地建筑一个两层楼高的洋房。
陈田治也以类似的理由,获得胜诉。
然而,事情并没就此终止。
陈翠玉今年1月发现上述洋房不但已转到吕济锡名下,而且已转手给第三者。她以吕济锡当初的诉讼申请不合程序为由,要求高庭作废该项裁决,申请获准。
至于抗辩追讨洋房的理由,陈翠玉称洋房在过去25年里都在吕济瑜的名下,没明文记录后者是信托人。而且,从他们1980年结婚至1993年,该洋房都是他们的婚姻住所。
她反指,吕济锡不过比她的亡夫年长五岁,而且挥霍无度,所以该洋房不会是由吕济锡支付的。
另外,陈翠玉也反诉吕济锡,要求对方交还洋房的480万元收益。
不仅如此,她也要求吕济锡在官司未有结果前,把收益交给高庭保管。若吕济锡无法交出这笔收益,就冻结他价值480万元的全球资产。同样的,这项申请也获准。
另一方面,陈翠玉也成功废掉高庭早前给予家婆陈田治有利的裁决。
陈翠玉也声称,她在1987年以55万元购买西拉雅巷的房地产,资金来自她的父亲、储蓄和抵押贷款。
这两起诉讼预料在明年初开审,陈翠玉由黄瑞朝律师楼的陈春木發律师代表,吕济锡的律师则来自瑞德律师事务所。(部分人名译音)
起诉人丈夫在美疑刺死养子后自杀
吕济瑜是疑刺死养子后自杀,但不遂。他在被扣留期间再度寻死,结果脑死,成了植物人。
吕济瑜与妻子陈翠玉结婚七年,没有生育。这对夫妻于是领养了一个儿子,取名“炳勋”,并在六年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儿子炳浩。
炳浩出世隔年,一家四口移居美国旧金山。岂料,十年后,这个家庭发生吕济瑜涉嫌捅死17岁养子和轻生的悲剧。吕济瑜被发现得早,保住性命。
可是,在他等候谋杀养子案件审理期间,在监狱里把塑料袋结成绳子上吊,结果脑死,必须靠仪器维持生命。他最终因肺部衰竭而逝世。
美国查案人员相信,吕济瑜以为他患有重病,担心养子没有他照顾而无法生活,才狠心谋杀养子。
据陈翠玉在法庭文件里说,自这起事件发生后,她与婆家的关系闹僵了,没有来往,也没有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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